圣座和中国政府就主教任命问题签署临时协议一周年之际,齐齐哈尔教区主教接受采访表示,“中国地下教会的存在是为了保持信仰的完整,是与教宗圣统制共融的组成部分。现在这个目的达到了,地下教会继续存在,就失去了意义”。
一年前的2018年9月22日,圣座和中国政府就未来中国天主教主教的任命程序签署了临时协议。但有人却说并撰文称,中国“地下”教会团体对中梵临时协议感到失望、感到被出卖了。而魏主教的言语间却洋溢着胜利。对那些丝毫不隐瞒现有问题、不忘饱受磨难过去的人充满感激之情。但也指出,在教难时期唯一珍视的就是保持与教宗的共融,视之为天主教信仰的基本特征而不是可有可无的陪衬。现在,谦逊地承认可以在所有人面前善度、宣信与伯多禄继承人的共融,无须再像是个罪过那样加以隐瞒。
以牧者的心灵、从教会的角度,您认为协议最重要的成果和影响是什么?
最重要的成果和影响是中国教会不再有与普世教会分裂的危险,中国所有的主教都将会在跟教宗的共融内产生。
在中国的你们了解是什么推动和说服圣座与中国签订协议?要保全和珍惜什么宝贵的遗产?
教会是从宗徒传下来的。这是教会的本质和圣事本质,主教与教宗的共融就是保证。天主教会从明朝末年传入中国以来,一直没有间断,主教与教宗都是共融的。一段时期的非法主教祝圣对这个共融构成威胁,这是耶稣基督的教会所不愿意看到的。中国的教会不希望
这样,圣座也不希望这样。圣神推动和说服圣座与中国签订协议,就是要保全和珍惜这个宝贵的遗产。耶稣基督建立的教会,没有政治和外交目的。方济各教宗现在领导的教会,仍然没有政治和外交目的。
对于协议及其批准的过程方面,您有什么保留和疑问吗?
我没有保留和疑问。
地下主教、地下团体仍然存在,大家还分开举行圣事,没有与公开团体的兄弟连在一起。您怎样看这种情况?您怎样看待这一现象?应该怎样对待?
圣座和中国政府签订了有关在中国的主教任命的临时协议,没有教宗的批准而自选自圣的主教已成为历史,在信仰上合而为一的阻碍已经没有了。但是,有些人是因为情感上难以接受,暂时还不能在一起;有些人是因为法律方面的。
有哪些障碍?
比如教宗接纳的某些主教,他们仅仅是“在”某一个地区的主教。这样的主教和他们所领导的团体,与教宗所任命的当地主教及其所管辖的神父们工作区域有重叠,有待于进一步调整。
还有其它特殊情况吗?
有些是地下的神父有渴望,但是政府部门认为这些神父还没有达到他们所要求的标准而不允许。比如汉中主教的祝圣礼,就有地下神父愿意参加而被政府阻止。当然也不排除有人为了私人利益坚持一段时间。
您怎样评价圣座发表的神职备案《牧灵指导》?对那些感到混乱或者举棋不定的人有用吗?还是引发了对圣座的不信任?
神职备案的《牧灵指导》是及时的也是必要的。通过学习和沟通,我们对于宗教政策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是中国太大,各地情况千差万别。神父们的理解能力有不同,所得出的结论自然也不同。而地方基层工作的政府工作人员也同样。
您指的是什么?
地方基层工作的政府工作人员是负责讲解政策的人,对于政策的理解和表达能力又常常因为工作的变迁等各种原因,自身的业务能力有待提高。我举个例子,近几天还有基层工作人员问神父:你的妻子做什么工作?
您是一位政府还没承认的主教,有些媒体讲到所谓“地下”教友感到被教宗和圣座背叛?是真的吗?
我们没有感觉到是被教宗和圣座背叛了。在挑选主教时,本地天主教团体(神父,修女和教友代表)是受爱国组织和政府的影响。这与天主教主教是从宗徒传下来的信理有冲突吗?没有冲突。教会在两千年的历史中,主教的产生也有很多方式。当年的米兰主教圣师盎博罗削,就是由民众选举后,再走其他程序产生的。在中国的教会,一个地方教会主教的产生有政府的意见是合理的。
为什么?
因为主教不单是地方教会的领导,也是公众人物。天主教会和地方政府都不希望产生一个和政府矛盾重重的主教。主教和地方政府的关系如何,也会影响地方教会的存在和发展。一个主教的产生受谁影响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他必须是由教宗任命并与世界主教团共融,与普世教会共融。这与天主教主教是从宗徒传下来的信理没有冲突。
您是政府没承认的主教,您和您的神父还是参加了统战部给你们上课,讲解中国与圣座签订的协议。您是否可以讲讲个人经验?
中国和梵蒂冈关于主教任命的临时协议签署以后,虽然协议的具体内容,我们还不知道。但是我们清楚地意识到,中国政府的宗教政策一定做了某些调整,否则协议不可能达成。于是,我向地方政府相关官员提出:请他们为我们组织一次学习,帮助我们了解目前的宗教政策。同时也通过这个机会。让地方政府认识我们天主教会这个团体。通过地方政府官员的多方努力,省和市政府的相关部门为我们教区的神父们组织了一次学习,由中央统战部和省的相关官员,为我们讲解了当今目前的宗教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官员提出了哪些论点,他们的解析帮你们弄清楚的东西是什么?你们有新的理解吗?
关于独立自主自办教会,中央统战部官员的原话是这样讲的:“对于我们中国天主教来说,独立自主自办教会是指什么呢?指的就是在政治上、经济上和教会事务方面由中国天主教神职人员和信徒独立自主管理,国外实体不能干涉天主教内部事务,不能利用天主教干涉中国内政。当然这并不指的是当信当行的教义教规,从信仰上来说,中国天主教同世界各国的天主教会都是一致的。比如说中国的主教神父教友与世界各国的神父教友一样,每天都可以在弥撒当中为教宗祈祷,这就是说我们讲独立自主自办,不是说我们要独立于普世教会了,包括连我今天坐在这里,我都可以讲,我们中国教会是普世教会的一个枝条,是跟普世教会连为一体的,我觉得这是党政都承认的,我们讲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在政治上、经济上、教会事务方面有我们中国的神职人员,我们教职人员和我们的信徒独立自主管理,但是在信仰上我们是和普世教会是一致的,没有区别的”。
签订协议了、牧灵指导也出了,还有必要为了留在天主教会内而继续在政府当局制定的规则之外活动吗?
天主教中国地下教会的存在是为了保持信仰的完整。保持主教与教宗的共融。原来的爱国爱教独立自主自办教会脱离教宗原则,我们理解为是相反信仰的。现在是教宗同意和任命选出来的主教,新主教是跟教宗有圣统的共融。这个改变了一切。已经没有非法的主教了,爱国爱教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原则自然也和原来解释不同,不违反信仰了。在这个背景下,接受政府的备案,无论如何不应该被视为一个脱离天主教的选择。
这一切未来可能会产生哪些后果?
我重申:就我个人而言,中国地下教会存在是为了保持信仰的完整。现在这个目的达到了,地下教会继续存在,就失去了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