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四月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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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教新闻】| 《东方教会法典》引入教会领导人选举权的年龄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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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方济各发表宗座牧函,修改天主教《东方教会法典》中的若干条文:80岁以上的荣休主教在主教会议上不再享有投票表决权。此规定不适用于仍在职的主教。
据梵蒂冈新闻网报道,借着一份题名为《已有时日》的宗座文件,天主教《东方教会法典》有所修改。此修改是应若干宗主教、大总主教和主教的请求。对此,教宗方济各予以接纳,并借由一道以手谕形式发表的宗座牧函,规定:“主教会议的主教成员,一旦年满80岁且不在职,就不再享有投票表决权。”
在这份文件中,教宗解释道,这项法规之所以调整,是因为天主教东方礼“宗主教和大总主教区的主教会议里出现的困难”“荣休主教们在主教会议上积极发言,特别是在各自的东方礼教会选举主教和领导人的时候”。因此,这个攸关东方礼教会选主教的难题,促使宗座发表文件、颁布新规定,修改《东方教会法典》第66条1项、102条、149条、183条。教宗签署此份文件的日期是4月16日,颁布日期为隔天17日。
这封宗座牧函写明,新法规将于一个月后生效,且“不适用于”目前在职的宗主教、大总主教,以及天主教东方礼教区和代牧区的主教。这些在任的主教“即使超过80岁”,依然在主教会议上享有投票表决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