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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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教新闻】|陈日君枢机等6人被判有罪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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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停运的“612人道支援基金”的信托人陈日君枢机(Joseph Zen Ze-kiun )及其他5名民主人士,于11月25日被判“未按规定为基金注册而违反《社团条例》罪名成立”,各被判处2500至4000港元的罚款。
本台综合报道,6人被票控一项“没有在指明时限内申请注册或豁免注册社团”罪,对于他们的审判于 9 月开始,经过长时间的听证会后于11月25日作出判决。
在之前的审判中,控、辩双方主要就“‘612人道支援基金’是否属于组织或社团”,以及“是否可豁免注册”而展开辩论。辩方律师认为,作为信托人的5名被告只负责管理基金,不代表他们之间有相互权利与义务,故此不属“组织”或“社团”,不受《社团条例》监管;另外,香港已制定《香港人权法案》和《基本法》,控方提出的案例已不合时宜,且“组织”定义含糊不清,社团注册制度不相称地侵扰基本法保障的结社自由,属于违宪;同时指出,《社团条例》的立法原意是打击不良社团,不是针对612基金这类非法团信托。因此,他们望法庭解读条例时应一并考虑其立法背景。
但在25日的审判中,法官严舜仪裁定,基金创办人和信托人有共同理念,组织起来后有效率地运作和扩充,按照基金宗旨行事,有相互权利及义务,是一个以基金模式运作的“社团”;而组织大力筹募资金以支持反修例活动中受伤被捕等人士,其目的并非纯粹为慈善,不构成豁免注册的条件,故应受《社团条例》规管,本应在时限内申请注册,但该基金会一直无提交申请,因此裁定六人罪名成立。
陈日君枢机和其他4名信托人被判处 4000 港元(约合3664人民币)的罚款;基金秘书施城威被处罚款为 2500 港元(2290 人民币)。
据悉,陈日君枢机拒绝接受较轻的判决,因为他不想过分强调他的宗教和枢机身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