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六月

11

568

【每日反省】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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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

恭读圣玛窦福音5:20-26

那时,耶稣说:“我告诉你们:除非你们的正义超过经师和法利塞人的正义,你们决不能进天国。你们听过这句告诫古人的话:‘不可杀人’;‘杀人者必受审判’。但我告诉你们:凡向自己兄弟发怒的,必受审判;谁说自己的兄弟是‘白癡’,必受公议会的制裁;谁骂自己的兄弟是‘疯子’,就要被投到地狱之火里。所以,当你到祭台前献你的供品时,如果想起有兄弟对你不满,你应把供品留在祭台前,先去与他和解,然后再来献你的供品。当你和控告你的人还在往法庭的路上时,要赶快与他和解。免得他把你交给判官,判官交给狱警,把你关在监里。我实在告诉你,除非你还清最后一文钱,你决不能从那里出来!”

——基督的福音

反省

耶稣对门徒们的要求貌似苛刻严厉,但事实上却充满了仁爱与公义。祂在这里所借用的“地狱之火”、“监狱”等用语,就像在福音中其它地方出现的一样,目的是要强调某种言行所造成的后果的严重性,而非我们按字面意思所理解的那种用来惩罚和折磨“罪人”的地方。我们能从耶稣给予门徒们的告诫中得出讯息:当我们拒绝接纳宽恕他人,甚至贬低、歧视、侮辱他人时,我们就是活生生地将自己同天主的奥体割裂,让自己失去生命的喜乐、自由和平安!我们是否正在给自己画地为牢呢?(© 澳門樂仁出版社Claretian Publications Maca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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