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十月

21

544

【每日反省】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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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

恭读圣路加福音12:29-32

那时,人群里有人向祂说:「老师,请叫我兄弟与我把家产分开吧。」但祂回答:「人哪!谁指派我做判官来替你们分家产呢?」祂又对群众说:「你们要当心,防范和避免一切贪念。因为人的生命不在于拥有大量财产。」

于是祂对他们说了这个比喻:「有个财主,他的田产大丰收,便对自己说:『我该怎么办?我已没有足够的地方储存我的收成了。』又说:『我要这么做,我要拆掉我的谷仓,另盖几个更大的,我可以把我全部的麦子和我所有的货物放进去。那时我会对自己说:你呀!已储存了大量财物,够用好多年了!该放松休息啦,吃喝享乐吧!』但天主对他说:『愚昧的人!今夜,你的生命就要被收回,那你的储备,要归谁呢?』所以,那只为自己积财,却不在天主的事情上致富的人,便是如此下场。」

——基督的福音
反省
印度籍耶稣会会士戴迈乐神父曾说:幸福不是透过「获得」产生的,而是透「去掉」出现的——去掉蒙蔽心灵上的障碍,例如:幻觉、贪慾和自私等。他进一步解释:看到光明是眼睛本来就有的功能,但如果不拿去眼罩,怎能看见呢?听到声音是耳朵本来就有的功能,但如果不摘掉耳塞,如何听得见呢?同理,感到幸福是心灵本来就有的功能,但如果不去掉蒙蔽它的障碍物,又怎能感受得到呢?今天福音所提及的财主,不正犯这样的错误吗?而我为自己心灵的幸福,该「去掉」什么呢?(© 澳門樂仁出版社Claretian Publications Maca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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