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五月

10

1907

贬低别人不等於抬高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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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我们继续《打开圣经》。今天我们讲旧约的《肋未纪》十九章十六节。这句圣经的话是:「不可毁谤你的本族人,也不可危害人的性命。我是上主」。这是天主法律裡面的一句话,我们看到,这裡的毁谤─在背后讲别人的坏话,毁谤别人,几乎是等同於危害人的性命。这两个是紧接著连在一起的。我是上主─天主是判断一切的人,要求我们不要去毁谤别人。 什麼是毁谤呢?毁谤他人就是我们讲虚假不实的话,去损害他人的名誉。这个在天主的眼中,是非常不蒙喜悦的,也是在我们与人交往当中,非常坏的一件事情,如同於损害人的性命。在这裡我讲一个小故事来说明,我们知道犹太人的传统,非常注重学习圣经,也叫Torah,是指旧约,学习天主的法律。学习的方法就是学生跟著老师学习。其中,有一个小故事,讲的是这样,说这个学生跟著老师学习天主的法律,其中有一个学生,到老师那裡去控告另外一个学生。他说:老师,谁谁谁,他做了什麼什麼事情,他犯了罪,应该受惩罚。可是,这个老师却对这学生这样说,「应当受惩罚的是你」。然后就罚了他受鞭刑。当鞭子打在他身上时,这个学生就一边挨打,一边抱怨,他说,犯罪的是某某某,可是挨鞭打的却是我,為什麼挨鞭打的却是我?这学生挨完鞭子后,老师说,现在我就告诉你,你明明知道天主的法律,在《申命纪》十九章十五节是这样讲:一个人无论犯了什麼不义,什麼罪恶,或什麼过错,只有一个见证,罪名不得成立;须凭两个或三个见证的口供,才可定案。老师说,你明明知道天主的法律,知道你一个人来控告罪名不成立,可是你还是来控告,明知道你的话不能确立,可是你仍然要做,说明你就是要背后讲人的坏话,因著这个,你要受鞭打。 今天我们看到,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原则,告诉我们,在我们讲话的时候要小心,特别是在背后讲人话的时候,经常是讲一些不好的话,讲别人不好。很多时候我们觉得是很自然的,习以為常,不自觉地就是要讲。如果是我们自己去这样讲的时候,这裡圣经讲的很清楚,你要有另一人或两人与你一起做见证。為什麼呢?因為经常我们看不準,因為我们说看到别人做了一件什麼事情,或者听到别人讲了一句什麼话,我们的解释可能会有错,我们看,可能看不準,很多时我们加上我们自己的一些解释,加上自己的想法,我们歪曲了别人。当我们这样做的时候,我们就是在背后讲了别人不好的话,加了很多我们自己的解释在裡面。天主不喜悦我们这样去做。在这裡我们讲到,要有两个人或三个人,同时去讲这个事情的时候,我们就可以滤掉很多我们自己的那些主观意见。因此我们要小心,一个是要小心自己,不要在背后讲别人,加上很多个人的意见,讲别人不好的话。另外我们要很小心别人到我们面前,来讲别人不好的话。特别是当别人给你讲,哎,我跟你讲句心裡话,接下来你要小心,很多时候下面的话,是要开始讲别人不好的话。还有的时候,别人对你说,我给你讲句实话吧,接下来他要讲的,可能很多时候也是讲别人不好的话,你要非常的小心,这个时候,不要去听这些不太好的话,也不帮著添油加醋,因為你这样做,就是在别人背后做了对别人不应该做的伤害,如害人性命。 在这裡我们要记得,贬低别人,并不等於抬高自己。圣经裡有一句话,是耶穌亲口告诉我们的话,是在《玛竇福音》第五章的三十七节,告诉我们应该怎麼样讲话。祂说:你们的话当是:是就说是,非就说非;其餘多餘的便是出於邪恶。是就说是,非就说非,不要道听涂说,再添油加醋。因為贬低别人不等於抬高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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